水環境質量是指水環境對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社會經濟發展的適宜程度,通常指水環境遭受污染的程度。水環境是構成環境的基本要素之一,用類別指標和綜合指標(質量指標)表征的水環境屬性及其優劣的情況。
水環境質量標準按水體類型劃分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海水水質標準、地下水質量標準;按水資源用途劃分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城市供水水質標準、漁業水質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生活雜用水水質標準、景觀娛樂用水水質標準、瓶裝飲用純凈水、無公害食品畜禽飲用水質、各種工業用水水質標準等。
廢水通常指工藝過程中排出的不符合使用質量標準要求的水、生產活動產生的液狀廢棄物,常常含有有毒、有害組分和生活或生產活動用過的水。如果毒性較大的工業廢水直接流入渠道,江河,湖泊污染地表水,會導致水生動植物的死亡甚至絕跡。工業廢水還可能滲透到地下水,污染地下水。也可能滲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有些工業廢水還帶有難聞的惡臭,污染空氣。